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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正、副经理,房屋管理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物业管理企业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以及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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