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员资格证鉴定考核通知
根据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从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化验分析及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STS职业培训中心特于全国各地巡回举办“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考试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相应技术工人必备的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检验标准及化验室计量基础;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
4.产品采样与实验室安全知识;
5.微生物检验基础(按工种分);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7.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
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三、考核方式:
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交论文参加综合评审。
以上考核均为60分合格者,考核通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支持查询).
四、报考等级及费用标准:
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二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有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和中级资格200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可帮忙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试安排:
每月循环定期开班,常年接受报名,敬请垂询圣问教育鲁老师《186》《6573》《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