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检验员培训考证
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就业准入职业目录等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劳动监察:
、鉴定对象:
食品化验员或食品检验员、水质化验员、微生物检验员、化妆品检验员、化学检验员、饲料检验员、矿石化验员、材料成分分析员、矿物分析员、煤质分析员、水质分析员、水处理化验员、建材化验员、水泥试验员、染整化验员、化工产品检验员、气体检验员、电镀质检员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化学检验员考证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化学检验基础;
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
3.常用化学分析技术;
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
5.化学危险品管理;
6.仪器实操。
7.微生物检验技术。
证书作用:
是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资格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及确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技能水平评价的有效证件。化验员证亦可作为享受各地积分入户、人才引